3.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对有培训要求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并经技能鉴定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4.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城镇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农村中准备从事非农产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定额的学费补贴。
三、构建四大平台,积极推动城乡统筹就业
(九)搭建工作平台,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要积极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农民延伸,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统筹城乡劳动力资源管理和就业工作。
1.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市区专业化、区(市)一体化、街道(镇)精细化”的建设思路,进一步完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手段,为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和求职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种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诚信、有效的就业服务。
2.加强街道(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市内四区要进一步完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建立劳动保障社区服务站;五市三区要建立健全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继续加强镇、村劳动保障机构建设,有条件的要建立村级就业服务站。2006年底前,有条件的区市要建立镇一级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在场所、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质量。
3.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帮扶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和增加就业机会,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再就业帮扶活动,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加大政策性扶持岗位开发力度,特别是要结合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开辟新的领域,满足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需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帮扶活动。
(十)搭建信息平台,完善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按照“金保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充分发挥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信息网的作用,定期分析、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