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各县(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

  三、新乡县
  一等土地:新乡县青年路以西,汲詹线(新郑公路)以北,胡韦线以东,青龙路以南范围内的土地。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8元/年。
  二等土地:
  (一)新乡县新县城规划区内除一等土地以外的土地。
  (二)新乡纸制品工业聚集区除一等土地以外的土地。
  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年。
  三等土地:
  新乡县各建制镇总体规划区内除一等、二等以外的土地。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年。
  四、获嘉县
  一等土地:新华街(南起新济铁路、北至部队排),行政路(南起新济铁路、北至建设街),胜利路(南起南干道、北至红旗路),凯旋路(南起火车站、北至红旗路),东环路(南起南干道、北至建设街),建设街(东起东环路、西至行政路),红旗路(东起新华街、西至凯旋路),健康路(东起东环路、西至新华街),民主路(东起新华街、西至凯旋路),南干道(东起东环路、西至凯旋路),友谊大道(东起凯旋路、西至振兴路),上述路、街两边50米以内的土地。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年。
  二等土地:
  新济铁路以南、南环以北、获亢路以西、西环路以东连线范围内的土地。
  新济铁路以北、建设街东段以南、东环路以东、同盟路以西连线范围内的土地。
  新济铁路以北、凯旋路以西、友谊大道以南、振兴路以东连线范围内的土地。
  建设街以北、北环路以南、行政路北段路两侧500米内的土地。
  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年。
  三等土地:城区范围内除上述一、二等地区外,均为三等地区。亢村镇、中和镇、照镜镇、楼村工业聚集区、冯庄镇、徐营镇、黄堤镇、史庄镇一律按三等土地标准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年。
  上述一、二等地区划分中出现的交叉地段适用高等级地区税额标准,以上各等级范围均含起至点。
  五、原阳县
  一等土地:由南一环路向西至工业路,工业路向北至白庙路,白庙路向东至东顺城路,东顺城路向南至南一环,此范围以内的土地。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年。
  二等土地:由南二环向西至西一环,西一环向北至北顺城路,北顺城路向东至东一环,东一环向南至南二环,此范围内一等土地以外的土地。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