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2009年)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6〕7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2009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2009年)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和“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治力度,通过3年的努力,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与具体措施
(一)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将农村食品安全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1.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自办宴席等为重点对象,以小麦粉、粮、油、白酒、饮料、儿童食品、罐头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从根本上扭转农村食品市场存在较大隐患的局面。
2.进一步加快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步伐。一是建立快速高效的食品安全供应网。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鼓励和引导城市商贸龙头企业到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在乡(镇)驻地开办连锁超市,在具备条件的村开办连锁店,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培育一批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农村食品“示范店”。二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网。积极构建县、乡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三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村委会成员“一岗双责”,在行政村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员,在各监管部门现有信息网络的基础上,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构筑统一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