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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2日 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2日)宣布失效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7]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三日

新乡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5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全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现场会议要求,在全市已部署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强力整治现有“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建立防范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丁保东副市长为组长、李双安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宗万太副局长、市消防支队申家星支队长为副组长,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工商、商务、文化、卫生、教育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新乡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集中整治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支队防火处杨立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刘欣哲,联系电话:2033448,1393736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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