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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2007)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佳政发〔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八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认真汲取鸡西市煤矿两起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防止煤矿等其他高危重点企业重特大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采取超常措施,强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分工

  李海涛同志主持全市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张丹虹同志分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战线分管领导是各战线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孙喆同志包保汤原县和前进区;孙伟经同志包保同江市及公安系统;张书滨同志包保富锦市及建设系统;吴国华同志包保郊区及文教系统;赖建海同志包保桦川县及商贸系统;张丹虹同志包保桦南县及工矿企业;黄福清同志包保抚远县及农业系统;王永海同志包保向阳区和东风区。

  三、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是否深入学习,是否真正领会并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政府领导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层层落实,企业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驻煤矿监管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车间、班组、区、段(队)和每个员工。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对历次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彻底整改,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是否采取果断措施。协助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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