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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肖世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佳健 市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由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抽调专人组成。
  2、第一推进组:负责对各项社会发展指标推进落实和跟踪催办。
  组 长:陈延凯 市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刘金成 市统计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编委、市计生卫、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爱卫办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3、第二推进组:负责对各项工业企业减排指标推进落实和跟踪催办。
  组 长:郝奎霖 市经委主任
  副组长:张丕林 市经委副主任
      王永生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主要由市经委和市中小企业局相关人员参加。
  4、第三推进组:负责对城市环境建设指标推进落实和跟踪催办。
  组 长:姜志敏 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王玉生 新时代公司总经理
  工作人员由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电业局、市供热办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5、第四推进组。负责对各项环境宣传教育指标推进落实和跟踪催办。
  组 长:王国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纯富 市教育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6、第五推进组。负责对各项环保指标推进落实和跟踪催办。
  组 长:葛凤岭 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吴中军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工作人员由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7、督查组:负责对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组 长:任常智 市监察局局长
  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大、市政协、市环境保护联合会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㈡实施创模目标责任制。建立创模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和创模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的目标责任制体系。创模领导小组确定并下达创建工作任务后,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对创模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根据本实施方案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和《佳木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切实将创模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实施强有力的专项推进,确保创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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