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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攻克创模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集中开展创模的正反面典型宣传等活动。
  第四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1月至6月)。根据国家创模的考核验收指标和政府的计划任务,自查自纠,重点整改,继续推进,完善提高;继续开展典型宣传和纵深宣传活动。
  第五阶段,迎检验收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全面完成创模的各项预期任务,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各项准备;认真做好迎检期间的各项工作,配合验收,搞好宣传;验收后,做好创模的总结表彰工作。
  四、主要创建措施
  ㈠强化创模组织领导。建立市委领导、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 长:李海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孙 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马国钧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 平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书滨  市政府副市长
      王永海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葛凤岭  市环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设局、市计生委、市编委办、市农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房产局、市中小企业局、市供热办、市爱卫办、市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推进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推进。
  主 任:张书滨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葛凤岭  市环保局局长
      陈纪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丕林  市经委副主任
      林本森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文波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 沫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佳健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中军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1、督办考核组:主要负责对创建工作重点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的协调,负责对创建各成员单位推进情况的考核。
  组 长:王永海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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