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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市、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及相关食品监管部门,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农业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畜牧局等局要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中高度重视、通力配合,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一是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具体明确:组织领导、任务分工、保障措施;二是加强对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使诚信工作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三是加强工作信息报送。按照季度向市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已经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政府对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明确成为考评项目在年底进行考评;五是加强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督察、督导工作。开展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的督察、督导、督办和跟踪问效。
  (四)依照《佳木斯市食品行业诚信企业考核评价标准》实施对“诚信企业、可信店(厂)、放心店”的考评。各部门要将各自开展的质量评比活动纳入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之中,使之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佳木斯市食品行业诚信企业考评标准》中考核评价办法的分数评定原则加入基础评价部分,各部门质量评比内容按照从高到低等级计算分值,在诚信企业考评中基础评价考核分数比率权重30%。(另制定加分原则,在诚信企业考评中实施。)各部门、各县(市)要将示范工作与《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暂行办法》的实施以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扩大示范工作的载体。
  六、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佳木斯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丹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永海 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
      张增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组 员:罗依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宝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赵 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 源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文杰 市农委副主任
      周常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单永旺 市畜牧局副局长
      宋书义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于凤文 市食品协会会长
      尤利军 同江市副市长
      刘久英 富锦市副市长
      于俊飞 桦南县副县长
      郭雪梅 桦川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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