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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桦川县工作重点放在创建农村食品可信连锁商店、放心店上。
  各部门、各县(市)区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上取得突破后,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工作展示会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加强宣传报导为我市及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结经验,提供示范。
  (三)工作分工。佳木斯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食品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和本部门监管领域内的食品诚信示范建设工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从2006年底开始进行量化管理,每年各县(市)、各食品主要监管部门要完成实施意见和市政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指标,做好诚信企业申报及接受评审的准备工作,从2007年起每年诚信企业参评数逐年递增,到2010年达到100%的食品安全诚信覆盖面,打造出一定数量的食品龙头企业和全省、全国食品优质品牌,实现全国食品安全城和争创全国食品名城的工作目标。
  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体推进诚信示范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诚信企业总体指标的完成;各县(市)完成诚信评价指标按照各自参评数确定。
  富锦市每年完成食品诚信企业数10家以上;
  同江市每年完成食品诚信企业数10家以上;
  汤原县每年完成食品诚信企业数10家以上;
  抚远县每年完成食品诚信企业数8家以上;
  桦南县每年完成食品诚信企业数10家以上;
  桦川县每年完成食品诚信企业数8家以上。
  食品种养殖基地诚信工作:由农业、畜牧部门负责,每年完成种植养殖基地食品诚信企业数10家以上;
  生产加工企业诚信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每年完成生产加工食品诚信企业数5家以上;
  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工作:由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完成食品经营诚信企业、经营业户放心店数5家以上;
  餐饮饭店和食堂诚信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每年完成餐饮业诚信企业数5家以上;
  定点屠宰和其它食品诚信工作:由商务部门负责,每年完成食品诚信企业数2家以上;
  进出口食品诚信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每年完成食品诚信企业数1家以上。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从2006年7月开始至2006年12月底,为示范市工作启动阶段。做好五个方面工作。动员启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诚信承诺;完善制度、自考自评;动态管理、季度预评;综合汇总、年终考评。2006年底,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召开一次启动动员大会和诚信企业考评工作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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