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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的通知

  2.组织开展“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室内装饰装修等专项治理活动,及时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整治效果明显,记4分;否则扣1-3分。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停产停业请示的,依法及时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在整改期限内消除,记4分;未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一票否决。
  (七)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11分)。
  1.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教育、社会培训、文明家庭评比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之中,效果明显,记2分;否则扣1-2分。
  2.组织协调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及时、定期对当地火灾信息、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型宣传培训活动等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报道的,记2分;未积极组织报道的,扣1-3分。
  3.广泛实施消防标语工程。在城镇主要出入口、重要路段、广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显著部位设置1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不少于5块,记3分;每少一块扣1分;超过5块,奖1分。
  4.“119消防夏令营”和“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组织严密,效果明显,记2分;活动组织开展不力的,扣1-2分。
  5.完善社会消防培训机制,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点人员的培训力度(2分)。完成省、市下达的培训任务的记1分,各地科普培训每年不少于1万人,记1分,否则各扣1分。
  (八)加强社会单位消防管理(10分)。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7年,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0%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期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单位实行消防标识化管理)建设任务,记4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扣1-4分。
  2.社会单位现有和新设置的自动消防系统全部联网新乡市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系统,记3分;否则扣1-2分。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消防检测,推广应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消防安全巡检管理等系统的,记3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扣1-2分。
  (九)火灾形势(10分)。
  1.火灾形势稳定,无亡人火灾事故发生,记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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