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各医院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服[2007]48号 2007年6月28日)
福州城区各医院:
为加强福州城区各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现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2001]服字14号),统一福州城区各医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一、对无地下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场不对就医者开放的,地面临时停车:白天(7:00-19:00下同)每辆次3元,夜间(19:00-次日7:00下同)每辆次5元。
二、对于地面、地下停车场同时向就医者开放的,地面临时停车:白天每辆次5元,夜间每辆次8元;地下临时停车:白天每辆次3元,夜间每辆次5元。
三、各医院停车场应按照我局榕价服[2003]5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在停车场地的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服务收费项目、停车收费时段、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以便社会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