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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2007]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7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即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此次限批地区包括: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流域的甘肃白银市与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陕西渭南市、山西河津市(县级)与襄汾县;淮河流域的河南周口市、安徽蚌埠市;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山东莘县工业园区。从即日起,环保总局将停止这些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同时,环保总局将对区域内不正常运转的石家庄市深泽县东区等6家污水处理厂和环境违法严重的攀钢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等32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这是继2007年1月份国家环保总局对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等4市,华能、华电、国电、大唐国际等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后的又一次重拳出击,表明了国家铁腕治污的决心。被区域限批的城市,不仅经济发展会受到限制,城市形象也将严重受损。
  当前,我市的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河流出境断面经常超标;部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时有发生;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还比较多;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慢,已建成的不能满负荷运行或者不能达标;已经确定的限期治理项目迟迟不开工或进度缓慢。上述问题集中反映出,部分地方政府部门、部分企业的负责人还没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工作还认识不高,手腕不硬,措施不力,或者是措施不能持之以恒,致使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2007年上半年,中办、国办和国家环保总局两次到我市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尽管事前我们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问题仍然不少。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加大了暗查的力度,上述被流域、区域限批的城市大多是在暗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正处于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应成为我市发展的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各企业负责人都应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汲取那些被区域限批城市的教训,认真查找本区域、本单位在环保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强硬措施,做到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生产,污染严重的项目坚决不引进,未办理环保审批的项目坚决不开工。真正做到上级什么时间、什么方式检查都没有问题,检查什么地方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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