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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建立“一会两站”促进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建立“一会两站”促进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6〕8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建立“一会两站”促进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建立“一会两站”促进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工商局  市消费者协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城乡消费者维权网络建设,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现就在全市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以下简称“一会两站”)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提高执法能力、维权能力、实施工作重心下移为重点,通过融合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社区的行政资源,逐步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社区建立“一会两站”,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协会基层组织的优势,努力把消费维权工作延伸到基层,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体系
  (一)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商所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分会设在工商所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由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任会长,由工商所管辖区域的其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副会长,工商所长任分会办公室主任,有关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人参加。分会的日常工作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兼职人员和各区市消费者协会派出人员共同负责。
  (二)建立消费者投诉站。依托农村各乡镇的村委会和市区各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建立消费者投诉站。选聘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委会(社区)干部、离退休干部、老党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站长由村委会、社区分管领导担任并负责日常工作。
  (三)建立12315联络站。依托农村各乡镇的村委会和市区各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建立12315联络站,与消费者投诉站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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