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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主城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主城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4〕477号)


主城九区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分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局信息中心,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为进一步查清土地资源情况,有效监测各类土地利用动态变化,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据《关于开展土地利用基础数据与图件更新调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79号)和《关于开展土地利用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3〕342号)的文件精神,我市主城九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和北碚区)被确定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项目的试点单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区局(分局)一定要从确保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顺利完成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主城区更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对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主城区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由市局负责统一领导,各区局(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组织实施,市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项目管理,由市局选择有技术优势的、信誉良好的勘测队伍作为外协单位,主城区按照统一的组织形式、统一的技术标准、统一的作业单位、统一的检查验收,以确保主城区更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权籍处为本次土地更新调查项目的责任单位,市局有关处室,按照各自职能,支持配合权籍处抓好这项重要的土地管理基础工作。各区局(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局长要亲自抓,并于2004年10月26日前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名单报权籍处备案,制定更新调查实施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好本辖区的各项工作。
  三、明确任务、严格要求,有序地推进主城区更新调查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规范,结合重庆市特点,本次更新调查总体任务是:以2003年航空摄影像片制作成的1:10000正射影像图(DOM)为基础调查资料,按过渡土地分类标准进行全面的更新调查,做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数据三者一致,建立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信息化管理,确保在2005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1:1万土地更新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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