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青政办字〔2006〕7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的生活,为此,国家民政部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贵州省今年先后遭受了严重洪涝、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加之近期天气转凉,灾区群众缺衣少被、倒房重建问题较为突出,急需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我市对口支援贵州省安顺市和铜仁地区。为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现就我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范围和原则
主题:“送温暖·献爱心,青岛贵州一家亲”。
内容:为贵州灾区困难群众恢复重建倒塌房屋提供资金帮助,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棉衣被。
范围:捐款主要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的干部、职工、教职员工及党员中进行。捐衣被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职工及城镇居民中进行(不在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和困难居民中进行)。中央、省驻青单位可参照执行。驻青部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参加捐助活动。
原则:捐助募集活动坚持自愿的原则,捐款要量力而行。捐物主要是衣被,有条件的单位可捐款或其产品。捐助的衣被要清洗干净,保证质量。内衣裤、传染病人的衣被或破旧的衣被不捐不收。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组织募集阶段(10月18日-27日)。各区市、各部门、各系统负责本区市、部门、系统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发动,捐款的收集和衣被募集工作。
(二)分类整理、包装、运送阶段(10月28日-11月6日)。各部门、各单位将捐助募集的衣被,按规定时间向驻地街道办事处集中运送。
(三)装车发运阶段(11月7日)。各区市严格按规定时间,将捐助募集的衣被运往青岛火车站普集路货运站。货运站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市北区政府负责。
(四)捐款收集阶段(10月25-11月7日)。各单位将收集的捐款交民政部门。区市属单位的捐款交所在区市民政局,市直单位、市属单位收集的捐款交市民政局(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21楼,计财处)。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