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值班报告〉编辑规则》、
《〈值班快报〉编辑规则》和《〈值班反映〉编辑规则》的通知
(新政办[2007]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制度化建设,经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意,现将《市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值班报告〉编辑规则》、《〈值班快报〉编辑规则》和《〈值班反映〉编辑规则》印发给你们,供内部工作参考。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市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市政府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主要职责是:(一)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二)负责向省政府值班室(省应急办)报送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及重要信息;(三)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值班室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交办的工作事项;(四)办理各地、各部门通过值班室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和文电;(五)协调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务,加强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研判和跟踪,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保证市政府与省政府、市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联络畅通;(六)检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具体任务是:
(一)负责接听“市长热线”和值班电话,接收网络、传真、电报以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省政府值班室及各厅局、外地市的来电,内容重要的印《新乡市政府值班室电话记录》报有关领导。
(二)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紧急重大和较大情况报告。了解掌握、汇总分析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和处置情况、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网络信息和舆情动态,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三)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协助或协调有关方面参与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五)省政府及各厅局、外市发到值班室的公文传真件,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传真件,特急件、急件,值班人员负责及时通知收件人及时取走或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