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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6年沈阳市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和学前教育城乡手拉手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6年沈阳市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和学前教育城乡手拉手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沈教发〔2006〕130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教育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表彰在2006年沈阳市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和学前教育城乡手拉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特制定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称

  区县(市)教育局,乡(镇)中心幼儿园,区县(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人员、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园长(含校长)和教师可分别参评2006年沈阳市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幼儿园,先进个人;区县(市)教育局幼教科,幼儿园,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人员、幼儿园园长(含校长)和教师可分别参评2006年沈阳市学前教育城乡手拉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幼儿园,先进个人。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共表奖2006年沈阳市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9个,先进幼儿园30个,先进个人30名;2006年沈阳市学前教育城乡手拉手工作先进集体5个,先进幼儿园10个,先进个人70名。

  二、表彰条件

  (一)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幼儿园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沈阳市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富有成效地开展本区县(市)的学前教育工作,积极完成本年度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指标;

  3.经费投入到位,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4.为基层排忧解难,工作扎实,富有成效;

  5.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统筹规划,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有近期发展目标和措施,并有长期发展规划。

  (二)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

  2.在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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