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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的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加强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收费,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查;对市场调节价商品,要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不法经营者,要依法处理,从严处罚,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二)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市、区检查实行上下联动的办法,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有所侧重。要结合价格违法行为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不断探索检查的新方式、新方法,提高检查的准确性和效率。要选择部分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价格违法问题,要集中检查力量一查到底,查清、查深、查透。当前正在开展的其他专项检查8月份暂停。
  (三)在专项检查期间实施奖励办法。对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各种方式合谋涨价;以及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群众排队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等严重违反《价格法》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将酌情一次性给予举报人200-2000元的奖励。
  (四)12358价格举报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的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检查处理,及时向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报告。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消除各种价格隐患,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加强信息反馈和要情急事报告制度。市区各检查部门市场检查情况要及时向稽查分局反馈情况,要情急事要及时向局领导反映。各区局主要食品及相关收费检查情况从2007年8月6日至8月底,每天上午10:30分前上报稽查分局。9月4日前,各区要将专项检查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报告市局办公室和稽查分局。市区检查部门要做好专项检查数据与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联系电话68821112,传真68821007。

  市物价局巡视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
  收费情况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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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领导  │      参加人      │       责任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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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光新  │    李天海 徐昌华    │        全市        │
├───────┼──────────────┼──────────────────┤
│  高志尊  │    涂 杰 刘叔清    │    武昌、青山、江夏、汉南    │
├───────┼──────────────┼──────────────────┤
│  欧阳德臣  │    张运鹏 祝向奎    │     江岸、江汉、黄陂     │
├───────┼──────────────┼──────────────────┤
│  李旭东  │    汪大毛 朱东占    │     汉阳、蔡甸、东西湖     │
├───────┼──────────────┼──────────────────┤
│  马丽莉  │    黄 进 王德华    │     洪山、桥口、新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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