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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十)民生信息
  1.市政府市办实事的立项、工作进度、办理结果等。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相关单位
  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市经合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等部门
  3.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监察局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公用局等部门
  (十一)社会管理
  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等部门
  2.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责任单位:市建委、有关区市
  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各区市、有关部门
  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
  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各区市
  (十二)人事信息
  1.干部任免信息;
  2.公务员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程序和结果。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各任用、招聘单位
  (十三)其他
  各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二、结构体系
  (一)各类信息名称由各单位按业务工作内容自行确定。
  (二)目录索引号编制说明
  按照《条例》规定,目录应有政府信息的索引。本索引号由单位代码、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组成,四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单位代码-分类号-编制年份-流水号。
  第一部分单位代码由9位数字组成,取各单位机构代码。
  第二部分分类号由6位数字组成。前两位代表信息大类:机构信息为“00”,公文法规为“01”,执法依据为“02”,行政许可事项为“03”,其他服务事项为“04”,后续依此类推;中间两位和后两位分别代表一级子类和二级子类,如该类别没有二级子类,则以00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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