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责任单位:各部门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各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内容包括制发机关、标题、文件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正文、主题词(关键字)等。
2.政策解读:政府及各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各部门
(三)执法依据
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中涉及的本部门执法依据。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部门
(四)行政许可事项
各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受理行政许可单位
(五)其他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审批以外事项)
各部门职能范围内所有其他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表格、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办事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责任单位:各部门、市监察局
对于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服务事项,必须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六)发展规划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单项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等。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七)统计信息
各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统计信息。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八)财政信息
本市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监察局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批准由各部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责任单位:各收费单位、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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