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按照“全国一流、功能齐全、示范作用大、支撑能力强”的建设目标,推进市、区县、乡镇、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资料库、安全生产行政监管、应急救援资源等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到2010年,形成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可靠的信息化网络体系,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快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科技发展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助理、安全评价人员等为主体,开展经常性的重大事故及灾害机理、事故预防与控制等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重点推广和应用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重点完善和提高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等方面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到2010年,构建起满足安全生产技术分析、检测、咨询、管理需求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抓好各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区县、乡镇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制度,有重点的组织好“百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程”。全面开展安全助理培训和考核工作,向非高危中小企业派驻合格的安全助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抓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政府阳光工程。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建设,建立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以“安全生产月”为平台,加大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逐步建立完善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价体系和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网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明确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到2010年前,全面完成市、区县、企业监管网络建设并指导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