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7〕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规划》是全市“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的总体目标,将《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地、本行业和领域“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编制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要研究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调整和考核等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淄博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确立的“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的总体目标,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淄博实际,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
淄博是一个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特殊,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面广量大。“十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全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2001年全市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后,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和扎实工作,全社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监管体制逐步理顺,安全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由2001年的12817起下降到2005年的4861起,下降了62.07%;死亡人数由2001年的744人减少到2005年的559人,下降了24.9%。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5年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37,低于全省0.43的水平;全市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为2.9,略高于全省2.78的水平;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32,高于全省0.25的水平;全市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6.1,高于全省5.49的水平。“十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