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融资担保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投资、融资担保、信用征集与评价等金融服务。突出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以政府出资为主、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进一步做大做强。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信用担保领域,兴办商业性担保公司和互助性担保机构,重点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担保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为企业上市提供咨询、辅导和推介服务。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征信、评价、监督、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价资源共享。每两年组织评定一批信用中小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水平。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密切政银和银企之间合作,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三)人才培训服务。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增强企业竞争力。整合现有培训机构,充分利用高校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建立中小企业培训基地,支持和培育一批骨干培训机构,为企业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结合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全面实施中小企业“千企万人”培训工程,从中小企业实际需要出发,突出培训工作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不断创新培训机制,拓宽培训渠道,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四)技术合作服务。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计划,组织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诊断和技术鉴定活动,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增加对技术投入,加快技术研发,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和生产工艺。扶持中小企业建立公共技术研发中心,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坚持开展“百家中小企业与百名专家”科技合作活动,支持和帮助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在全市产业集中度较高或有一定产业规模的地区(园区)建立一批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
(五)咨询服务。以经营战略、组织设计、市场营销、财税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管理信息化、审计认证、企业内部控制等为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服务。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的优势,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专家诊断组,根据企业需求,提供管理、市场、财税等方面的诊断、咨询和辅导;对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引进、专利申报、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各类产品、质量、生产许可认证提供服务支持,切实帮助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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