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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十一五”期间,按照“整合资源、规范运作,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方针,将全市服务体系建设成为以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合作、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市场开拓、法律维权为主要内容,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导、经营性服务机构为主体,市、区县、镇街三级联动、上下贯通服务工作网络。培育一批受企业欢迎的示范服务机构,形成一批有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培养一支高水平专业服务队伍。

  三、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分级分步培育和发展。

  (二)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各区县政府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规定,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实施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从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做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分类指导,规范服务。对公益性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准确定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有效服务。

  四、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根据服务机构性质,我市服务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机构,主要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成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协会及各类行业协会。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的各类经营性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大学院校以及其他各类经济实体。经营性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在法律、法规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

  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8个方面内容:

  (一)创业辅导服务。以各类公共服务为主导,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要载体,搭建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主要是向中小企业初创者提供策划咨询、手续代理、人员培训、技术应用、融资支持、登记注册等方面的创业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初创阶段的突出困难,提高企业创办成功率。依托工业园区等扶持培育一批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专业服务。聘用和建立一支创业辅导专家队伍,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辅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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