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使用企业可以通过软件直接通过网络报送数据,也可采用软盘电子文件方式报送。
三、组织保障
湖北省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软件工作由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由省安科中心会同武汉大学和武汉博晟电力科技公司具体负责软件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项工作。
各地安监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工作人员。加强对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各生产经营企业应确定重大危险源申报员。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的服务,以委托填报形式完成相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普查辨识、申报登记阶段(2005年4月---6月)。
1、四月中旬,省局召开普查专项会议,提出普查的具体要求,部署普查及软件应用工作,并对各市(州)具体负责人员进行软件使用培训,熟悉掌握“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政府版使用。
2、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各市(州)安监局摸清辖区内普查对象,确定需要使用软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和申报人员名单,报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
3、五月中旬至下旬,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当地重大危险源企业申报人员进行软件“企业版”使用培训,由技术指导小组安排教师上课。
4、六月份,生产经营企业开始普查辨识和申报登记工作,市(州)、县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高危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
(二)开展评估、确定等级阶段(2005年7月---9月)。
生产经营企业对本企业申报的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出具安全评估报告。通过该软件报当地安监部门确认后逐级上报至省局规划科技处。省局组成专家组或委托相关的机构分批评估、定级。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报告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级别。
(三)加强监控,完善监管阶段(2005年10月---12月)。
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省局通过该软件接受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各类信息的报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情况数据库。
五、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