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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省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联系电话:027-87128641
  (二)湖北省安监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负责部门:总工程师办公室 联系人:昝军
  联系电话:027-87276883 13907172472
  (三)武汉大学、武汉博晟电力科技公司
  负责部门:市场部     联 系 人:裴文博
  联系电话:027-87528311 13554669614
  附件: 湖北省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软件方案”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软件方案

  由武汉大学和武汉博晟电力科技公司开发“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 软件已经通过国家总局的技术审查。为落实国家总局的要求,保证该软件与《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鄂安办[2005]2号)的配套推广应用工作,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软件使用对象及任务
  软件使用对象分以下三个层次,按照《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层次任务具体为:
  (一)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建立高危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
  2、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
  3、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指导企业整改,建档工作。
  4、建立全省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情况数据库。
  (二)参与我省重大危险源评估、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
  向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评估、评价报告。
  (三)全省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和处置企业,烟花爆竹存储、经营企业,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存贮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
  1、重大危险源自动初步辨识与评估。
  2、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
  3、重大危险源情况报送。
  二、软件使用要求
  (一)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确定企业申报人员,按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真实、完整地填报数据文件。
  (二)对不具备计算机使用条件或难以保障网络通讯的生产经营企业,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的服务,以委托填报形式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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