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7-87128641
(二)湖北省安监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负责部门:总工程师办公室 联系人:昝军
联系电话:027-87276883 13907172472
(三)武汉大学、武汉博晟电力科技公司
负责部门:市场部 联 系 人:裴文博
联系电话:027-87528311 13554669614
附件: 湖北省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软件方案”
二〇〇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软件方案
由武汉大学和武汉博晟电力科技公司开发“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 软件已经通过国家总局的技术审查。为落实国家总局的要求,保证该软件与《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鄂安办[2005]2号)的配套推广应用工作,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软件使用对象及任务
软件使用对象分以下三个层次,按照《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层次任务具体为:
(一)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建立高危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
2、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
3、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指导企业整改,建档工作。
4、建立全省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情况数据库。
(二)参与我省重大危险源评估、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
向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评估、评价报告。
(三)全省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和处置企业,烟花爆竹存储、经营企业,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存贮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
1、重大危险源自动初步辨识与评估。
2、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
3、重大危险源情况报送。
二、软件使用要求
(一)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确定企业申报人员,按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真实、完整地填报数据文件。
(二)对不具备计算机使用条件或难以保障网络通讯的生产经营企业,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的服务,以委托填报形式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