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省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
(鄂安监管规科函[2005]3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127号)的要求,武汉大学和武汉博晟电力科技公司开发“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 软件已经通过国家局的技术审查,并指定为我局《湖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鄂安办[2005]2号)的配套软件。为落实国家总局的要求,保证该软件在我省的推广应用,特制定了《湖北省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软件方案》(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建立省、市、县、企业四级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是实现事后查处向源头管理的转变,提高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学水平,体现“安全生产,预防第一”方针的举措。使用统一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规范软件,是保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数据的全面、真实、权威、有效的措施;同时可降低管理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实现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安监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加强领导。鉴于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系统复杂、技术性强,为确保“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网络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各地安监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地区重大危险源工作方案,制定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和监控三个阶段软件推广工作计划。各企业要明确重大危险源申报人员,履行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三、组织实施。软件推广工作由省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的技术指导小组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会同武汉大学和武汉博晟电力科技公司具体承担软件推广中的培训、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项工作。各地安监局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有关中介机构在技术支撑与服务方面的优势,统筹规划,合理设计,加强服务与指导,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各项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处室:规划科技处 联 系 人:王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