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綦万高速公路正式收费年限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綦万高速公路正式收费年限的批复
(渝府〔2007〕119号)


市交委、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确定綦万公路正式收费年限的请示》(渝交委文〔2007〕1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綦万高速公路起于綦江县母家湾,与渝黔高速公路互通相接,止于万盛区关家坝,全长32.313公里。2004年,市政府以渝府〔2004〕152号、渝府〔2004〕169号文件分别批准该项目建成后设置收费站点、收取车辆通行费。2004年9月,该项目开始试收费。2007年5月,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进行了效益评估。经研究,同意确定綦万高速公路正式收费年限为30年,即从2004年9月15日至2034年9月14日,其收费标准继续执行试收费期所批复的标准不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