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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外供蒸汽价格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外供蒸汽价格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3]74号)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外供蒸汽价格的请示》收悉。考虑你公司多年的实际情况及近年来因煤炭、重油等燃料价格涨幅较大、铁路运输费用提高等因素导致生产蒸汽成本提高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将你公司工业用户蒸汽价格现执行88元/吨的部分统一调整为100元/吨,非工业用户蒸汽价格上调至130元/吨。对居民供暖用汽价格暂不调整。
  蒸汽价格调整后,望对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应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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