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天安国际大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天安国际大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3]77号)
大连天安国际大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停车场收费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地下停车场可暂按每台车每小时3元、昼夜不超过40元标准收费。地上停车按(大价发[1997]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长期租用车位收费标准由你们与用户协商。接文后请在明显处公示收费标准,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