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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中山公寓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中山公寓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3]81号)


大连新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山公寓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大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市房产局共同研究,重新核定中山公寓住宅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于2003年8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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