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执法禁令》的通知
(鄂安监管监察[2005]87号)
各市、州、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公正、严格、廉洁执法,现将《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执法禁令》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执法禁令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安监系统执法职责,制订《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执法禁令》(简称“六不准”):
1、不准酒后执法、粗暴执法、刁难监管对象;
2、不准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3、不准利用职权办人情证、人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