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宿迁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2006-2010年妇女发展规划的通知

  7.加强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降低女性犯罪率。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妇女进步与发展的社会环境。
  2.市及县(区)要建立各类妇女活动中心,为妇女提供学习、活动、休闲的场所。
  3.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4.切实保护弱势妇女群体。
  5.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具体指标:
  1.大力宣传妇女进步以及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提高优秀女性形象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率。
  2.深化“五好文明家庭”户的评比表彰活动。
  3.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和生活方式的更新。
  4.保护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城市空气按功能区达到国家标准,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5.完善城乡妇女活动设施和基地网络。到2010年,各县(区)建成妇女教育、培训场所及文化设施1处以上。
  6.提高老年妇女的生活质量,老年妇女的福利设施、老年公寓、活动场所大幅度增加。
  策略措施: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将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工作中,扩大对妇女的正面宣传,禁止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及有性别歧视色彩的内容在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为妇女在传媒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提高妇女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程度。
  3.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减轻妇女家务负担,使妇女有更多的支配时间发展个性、完善自我。
  4.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美在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倡导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建立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5.关注老年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妇女的生活状况,创办为弱势妇女群体服务的公益事业,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6.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减少家庭、工作场所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
  7.加强对女性用品及女性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其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工作。
  8.增强妇女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加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倡导绿色消费。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