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支持筹建女性职业教育机构和妇女发展网站,大力实施家庭网络工程。
9.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妇女好新闻、优秀妇女题材文学、影视作品的评选表彰。
(四)妇女与卫生保健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2.建立和完善妇女健康社会保障体系。
3.提高妇女心理卫生和生殖健康水平。
具体指标:
1.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6%,城市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100%和95%。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以下。
3.全市农村妇幼保健覆盖率到2010年达到85%。
4.全市妇女病普查率达85%。
5.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率、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率达98%以上。
6.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开设妇女心理健康咨询门诊和治疗服务机构。
策略措施:
1.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健全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妇幼机构及乡镇医院妇产科的医疗设施和设备条件,在各级医院间建立孕产妇救助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孕产妇生命健康。
2.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切实把妇幼卫生事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对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
3.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和社区妇女保健保偿、妇女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保障妇女享受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4.进一步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制度,强化对其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持证执业率达到100%。深化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大力提高产科质量,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培训学习,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取缔非法接生。
5.发展社区妇幼卫生服务。健全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和健康教育体系,同时对重点高危人群进行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和禁毒知识宣传,减缓艾滋病传播。
6.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生育妇女的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提高流动人口中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和健康状况,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传播科学的生殖保健知识。
7.广泛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城镇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农村妇女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妇女病查治经费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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