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妇女群众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8.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中,注意培养高层次的女性管理能力,提高女性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比例。
(三)妇女与科技教育
主要目标:
1.切实保障妇女与男性平等享受教育资源,缩小两性受教育差距。
2.加强女性职业教育,提升女性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3.开展性别观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女性自强意识、创新精神、人文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具体指标:
1.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全市新增女性劳动者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4年。
2.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以上;初中女生毕业率达100%,
3.中高级女科技人员比例在“十五”基础上提高3-5个百分点。
4.提高城乡妇女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率和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
5.发展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做好“宿迁职业技术春蕾班”的创办与管理工作。
6.开展性别意识教育,逐步在中小学、党校开设性别教育课程。
7.加强女性文化出版和宣传教育,全市每年出版妇女题材的文学、影视作品(精品)1个以上。
8.市及各县(区)主要传媒,设置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女性栏目或专题节目。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与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相关地方性政策,依法保护妇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禁止性别歧视,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2.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资助政策,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助学活动,帮助特殊女童完成学业。
3.完善终身教育、职业教育及培训制度,大力发展各级各类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技能培训。新增女性劳动力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4.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在党校和高等学校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课程;把性别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课程。
5.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秀女科技人员的作用,市有关部门每三年联合组织一次妇女科技成果评比和展览,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中青年女性科技人才。
6.在妇女中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妇女科技知识的知晓率。重点加强农村妇女的职业技术培训,引导妇女科技致富,自主创业。
7.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及女童教育,把流动妇女儿童的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和管理之中,发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加残疾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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