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儿童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保障。
具体指标:
1.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80%以上。努力降低人口出生性别比。
2.全市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继续推行计划免疫制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3.婴幼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1‰和15‰以下。
4.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和营养指导。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6%,城市和农村住院分娩率分别达100%和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以下。
5.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5%以上,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0.5%以内,婴幼儿家长的母乳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6.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100%,医院产科建设100%达到市定标准,全市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建档率达到100%。
7.重视儿童心理保健知识的普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和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策略措施:
1.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体系,按公共卫生体系要求进行建设。坚持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变,增加妇幼卫生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实现妇幼卫生体系基本现代化。
2.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妇幼卫生三级保健网络,不断改善妇幼保健机构的设施设备条件。深入开展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所)活动,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
3.全面实施《
母婴保健法》,依法实施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加大助产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开展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出生缺陷预防和筛查诊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加强儿童卫生保健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关注与儿童相关的致命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手段的医学研究。针对近视、龋齿、儿童营养失衡以及儿童心理疾病,确立市、县级科研项目1-3个,提高优生科技水平和儿童的生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