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改善。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得到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市、县(区)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围绕残疾人劳动就业、教育、帮扶、康复医疗、无障碍建设等,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要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
(四)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县(区)残联机构、规格、理事长专职的“三项指标”达标。市、县(区)两级全部建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市残联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整体推进,残疾人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在整体上仍滞后于社会平均水平,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部分已脱贫的残疾人状况不稳定,返贫率高。残疾人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普遍较低,就业竞争力不强。残联组织力量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服务力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突出解决残疾人基本需求,全面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生活得到全面保障,残疾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良,使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残疾人生活总体上初步达到小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定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统筹规划,同步安排,协调推进。进一步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同时,要着眼于残疾人长远需求和根本利益,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创新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全面改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状况,形成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加强救助和鼓励残疾人自立自强相结合的工作导向。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对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力争使所有白内障致盲残疾人都能及时接受复明治疗,所有残疾儿童都能得到抢救性早期康复干预。同时,建立更有效的残疾预防体系,从源头上减少残疾发生。大力推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辅助器具应用。消除歧视残疾人的陈旧观念和不合理规定,帮助广大残疾人改善身心健康,激励残疾人自立自强,努力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