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考核实行日常评议与年度评议考核相衔接、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制度。评议考核结果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并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挂钩,纳入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体系。
四、工作安排
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采取分级负责、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为实现预期目标,将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初期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梳理执法依据阶段,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的立法情况,积极组织力量,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执法依据进行清理并及时予以公示。
第二阶段:依法行政情况摸底自查阶段,即自2006年5月至6月底。这一阶段各单位要通过开讨论会、分析行政执法统计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单位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漏补缺,为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阶段: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阶段,即自2006年6月底至7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执法依据设定的制度进行认真研究,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明确工作岗位,落实执法责任。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评议考核阶段,即自2006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在这一阶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各内设机构和具体执法人员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综合考评,树先进、抓典型,督促提高。
五、有关具体要求
1、充分认识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
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重大举措,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该项工作的内涵和要求,将其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2、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落实评议考核制度。
3、逐步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推向深入
目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安全生产法制还不够健全,执法队伍的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分阶段、分步骤努力推进,并结合经验,及时完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