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指定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办字〔2005〕32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省级各单位:
为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扩大和统一各地政府采购信息传播范围和渠道,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和社会各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政府采购监督,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促进全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发展,根据《
政府采购法》和《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浙江日报”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定媒体的基本情况
1.浙江日报作为浙江省委机关报,信息发布及时、覆盖面大,是我省最具权威性的媒体之一。该报成为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后,将设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专栏,每日及时刊登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并不定期出版“政府采购导刊”,对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作全方位、多侧面、大容量的宣传服务,成为宣传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介绍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的平台。
浙江日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联系人:张海荣;电话传真:0571-85199634;邮箱地址:Zbgg@zjnews.com.cn
2.浙江政府采购网站(网址:zjzfcg.gov.cn)是由浙江省财政厅统一规划、开发,独立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政府采购专业网站,与全省市级政府采购网及其县级子网站实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与财政部及兄弟省市的政府采购网站建立链接,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互联互通。目前,该网站第一期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初步具备了信息发布、网上采购和网上办事等功能。该网站成为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后,原浙江数码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和管理的“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zj.chinaecai.com)将适时予以关闭,不再承担浙江省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任务,“浙江政府采购网”将成为我省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惟一指定网络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系统管理联系人:张辉;联系电话:0571-87057623;邮箱地址:zhanghui2@czt.z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