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所有工程完工,办理总竣工决算后,应编制完工项目结余款项移交表,及时将完工项目结余中属财政无偿投入的部分缴回财政资金专户,属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自筹投入的部分按程序退还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移交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
4、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
第341号科目 未完项目结存
1、本科目核算当年收到的未完工项目资金。
2、年终结算时要将本年度收到的未完工项目资金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项目完工时,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
第410号科目 拨入资金
1、本科目核算收到拨入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无偿资金。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应将本科目余额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记本科目,贷记“完工项目结余”、“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3、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明细科目。
第431号科目 交入自筹资金
1、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或农村集体、农民群众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或物资。
2、交入时,借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应将本科目余额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记本科目,贷记“完工项目结余”、“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3、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筹资单位或个人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第432号科目 交入有偿资金
1、本科目核算借款人交入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含委托贷款)。
2、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应将本科目余额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记本科目,贷记“完工项目结余”、“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3、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交入的单位或个人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第433号科目 交入银行贷款
1、本科目核算交入的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银行贷款。
2、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应将科目余额分完工工程和未完工程,借记本科目,贷记“完工项目结余”、“未完项目结存”科目。
3、本科目按项目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交入的单位和个人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第451号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形成的资产营运收入等。
2、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项目竣工时,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完工项目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完工项目结余”科目。
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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