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安全检查与培训工作不到位。节后复工检查和组织安全培训是保证节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但有些地方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新到岗的采掘工人也未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
三是安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全省小型采石场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基础工作薄弱,本质安全度不高。去年,我们在宜昌现场会议上就强调要积极推行中深孔爆破、分层开采、机械铲装等技术,并要求优化企业结构,扩大开采规模,淘汰“一面墙”扩壶爆破的落后开采方式,提升露天采石场技术装备水平,保障安全生产。但有的地方行动迟缓,面对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方式,不积极地按国家规定履行职责,任其发展,以至酿成生产安全事故。
四是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一些小型露天采石场在组织复工生产时,没有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清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些井下开采小型矿山特别是乡镇矿山复工前不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凭经验与习惯组织生产,有的复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不负责任等。
以上这些问题,各级安监部门和企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采取更加得力、更加有效、更加扎实的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以贯彻落实这次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为契机,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为指导,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不突破全年事故控制指标。
这里,我就当前需要突出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07年是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巩固提高阶段,要把重点地区、重点县市、重点乡镇、重点矿种、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治搞到位,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安监部门和企业要按照省局印发的《2007年湖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采空区、尾矿库、采石场超高开采,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排水系统要作为整治的重点,制定好方案,落实到责任,确保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仍采取不分层或超高开采小型露天采石场一律要停产整顿,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要充分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入查找本地区事故多发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尤其是事故多发、没有按进度完成事故控制指标的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下一步的整治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整改,坚决遏制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第二,认真搞好发证工作的“回头看”。 截至目前,全省共对3939家非煤矿山企业(系统)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各地要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要对发证工作实行“回头看”。一方面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取证非煤矿山的日常监管。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采矿许可证到期的,要及时上报省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未通过或过期不年检的,也要依法暂扣;对企业放松管理,安全条件滑坡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已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责令停止生产作业,上报省局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另一方面要切实搞好重点抽查。今年,省局将对重点矿山进行巡回抽查,争取抽查率达到5%以上。市州安监局要按季进行巡回检查,县市局要按月进行检查。安全检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结合实际,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实行“四定”(定人员、定资金、定方案、定时间)和跟踪整改制,建立整改隐患档案,确保整改到位,巩固和提高发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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