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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党组关于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意见的通知

  (二)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研究制订《广东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BOT、TOT)管理办法》,推广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供水、污水、垃圾特许经营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特许经营制度的监管体系,提高特许经营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研究完善市政公用监管程序、监管标准和监管措施,强化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省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6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积极研究探索市政公用事业不同类型的改革模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引导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以加强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加大执法检查监督为手段,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大建筑工人“平安卡”的宣传推广力度,全面实施《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出台《广东省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指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继续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特殊季节时期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发生三级以上重特大事故。认真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学习培训,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各项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切实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房价水平较高的城市应当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改善商品房供求关系。加大力度整治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推进各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将商品房交易逐步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确保群众购房安全。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切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步骤解决好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做好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城镇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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