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党组关于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意见的通知
(粤建机党字[2007]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局)、城建(城管、公用、市政、园林)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党组关于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七月三日
广东省建设厅党组关于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我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的精神实质
省第十次党代会是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重要会议,是继往开来、承上启下的大会,是动员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大会。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习和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好、实施好。
学习党代会精神,重点是要学好党代会的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代表九届省委所作的《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报告,主题鲜明,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论述深刻,符合中央的精神和时代的要求,符合广东的实际,是一个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建设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学习党代会精神,要紧密结合当前建设系统工作的实际,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两大主题,按照党代会对建设系统工作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落实措施,扎实予以推进,努力使建设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的重大部署
全省建设系统要按照省党代会报告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今年年初省建设工作会议的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强化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建立起建筑节能工作的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指标考核制度和节能举报制度。重点抓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促进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等四个方面的工作。今年主要积极推进《广东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立法进度,认真开展全省建筑节能现状、新型墙材质量和太阳能生产应用情况的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按建设部部署,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推进建筑节能的规范化管理,为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研究出台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检查细则,监督全省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政策,为迎接年底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