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10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80-100人/10万人。(市卫生局负责)
(7)巩固提高计划生育水平。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全市总人口控制在540万以内。(市计生委负责)
6. 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1)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2010年,创建全国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分别达5家以上,省级各类创建典型达创建总数的30%以上,市级各类创建典型达创建总数的50%以上。(市文明办负责)
(2)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宿迁”、“平安宿迁”、“和谐宿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市司法局、信访局负责)
7. 推进“生态宿迁”建设
到2010年,列入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省环保“十一五”规划指标范围内。到2010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环保局牵头)
8. 加快推进教育科技和人才事业发展
(1)巩固提高基础教育。到2010年,全市幼儿学龄前入园率达90%以上,市区和县城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5%以上,基本实现无流生;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以上。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13年。(市教育局负责)
(2)发展职业教育。到2010年,全市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达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10万人以上,普、职招生比例达4:6;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新增劳动力年培训输出1万人,农村成人校每年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0万人次。(市教育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3)发展高等教育。“十一五”期间,宿迁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达16000人,其中本科生14000人,专科生2000人。建成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和宿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普通高校1-2所、高等职业学校3-5所。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5%以上。(市教育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
(4)发展民办教育。到2010年,全市引进民间教育投资累计达30亿元,民办学校在校生达30万人,其中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达50所。(市教育局负责)
(5)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十一五”期间,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九年级毕业的残疾学生90%以上接受到中等教育或职业技能教育。(市教育局、市残联负责)
(6)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到2010年,全市60%以上的普通高中达省三星级以上标准,5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省级以上重点学校标准。(市教育局负责)
(7)加大对科技事业的投入。到2010年,市县乡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实际一般性支出的比重分别达3%、2%和1%;大中企业每年用于研发的经费达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小企业达2%,其中省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达4%以上。(市科技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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