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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关于落实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3. 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市人事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主要发展任务
  1. 加快推进工业化
  (1)着力膨大工业经济总量
  到2010年,工业增加值达32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0%,年均递增2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达220亿元以上,占全部工业份额突破70%。(市经贸委牵头,各县区、市相关部门配合)
  (2)增强规模企业实力
  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达2000户,其中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60户,5亿元以上的20户,10亿元以上的10户。培育出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名牌产品5个,国家免检产品3个,省级著名商标或省级名牌产品30个,市级知名商标或市级名牌产品200个。(市经贸委牵头,各县区、市相关部门配合)
  (3)加快工业园区发展
  重点建设发展“七区”。到“十一五”末,包括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和各县区工业园区在内的“七区”实现业务总收入600亿元以上,财政总收入40亿元左右,出口7亿美元以上,从业人员50万人以上。积极发展“十园”经济。到2010年,“十园”实现业务总收入达150亿元以上。(宿迁经济开发区牵头,各县区、市相关部门配合)
  (4)大力培育产业集群
  壮大支柱产业,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到2010年,培育2个年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区域性支柱产业,“四纵三横”工业的销售收入占全市的60%以上。(市经贸委牵头,各县区、市相关部门配合)
  2. 加快推进城市化
  (1)做大城市规模,提升人气商气
  到2010年,全市城市化率达45%以上,中心城市和县城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沭阳县城人口分别达60万、50万,达到大城市规模;泗阳县城、泗洪县城人口均达30万,达到中等城市规模。(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2)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市功能体系。加快中心城市和各县城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和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方便快捷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继续搞好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交通安全等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市建设局牵头,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3)严格城市规划,提升城市品位。高起点编制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遵守红线、绿线、紫线、蓝线和黑线制度。(市规划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强化城市管理,打造城市品牌。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要求,切实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维护城市文明形象。把中心城市22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绿化精品工程、53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绿化景观工程、2108平方公里范围建成经济绿化生态工程。2010年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环保城市创建达国家级标准。(市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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