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持完成中型项目或参与完成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论证工作,被市、地(厅)认定并付诸实施的。
5、能编制中型工程施工计划和工程概预算,能组织中型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6、在工程设计、施工、科研、开发及技术管理工作中,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有独到之处,在本行业、本部门居领先地位。
7、从事过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工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先进设备时,起到技术骨干的作用。
8、采取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降低能耗,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使本部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取得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获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市级科学技术三等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
2、省级科学技术三等以上奖励项目技术骨干或子课题主要完成人;
3、研究的成果,经鉴定达到省、市(厅)先进水平;
4、市级优秀勘察、设计,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优质工程奖三等以上(有个人证书);
5、省公路科学技术奖;
6、主持的中型项目(工程)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大型项目(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其设计规范合理,施工质量达优良级标准。
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缩短了工期,或一次节约资金80万元以上;
8、参与部、省颁标准、规范、技术规程等的编写,省、市行业标准、规定的起草者,本部门、本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制定者。
9、从事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取得了专利,在实际工作中有应用价值;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先进设备时,通过改装(改造),提高了设备的性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论文和著作要求
1、 正式出版过本人撰写的本专业的专著、译著或合著部分章节;
2、在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市(厅)行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2篇以上(须为第1、2作者);
3、在企业从事交通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数量达不到规定数目要求的申报者,可提供经专家鉴定,具有独到见解的技术报告、学术论文等2篇以上。
(六)计算机要求
须提供计算机中级合格证书。符合省人事厅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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