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星火奖四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副省级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相当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勘察)金、银、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国家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省公路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以上均需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一部专著或译著;或主持编写部颁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教材(理工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二)专业理论要求
1、有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专业技术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知识面广,掌握交通行业工程设计、科研、施工、管理或各类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及有关条例。
2、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交通行业发展现状和当前交通行业技术管理、工程施工、科研设计等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最新科研成果,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解决本专业工程中的难题。
3、工作中能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能进行科学决策,善于分析、判断、归纳、总结,有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复杂技术难题的能力。
4、工程师任职期间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掌握一定的现代管理方法、手段,能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有丰富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并具备以下业务水平和能力中的一项:
1、主持过大型项目(或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工作。
2、承担过国家重点课题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工作,经专家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大型项目(工程)或国家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论证工作,被部、省级有关部门认定实施的。
4、主持编写部、省级行业标准、技术规程、管理办法等,或组织制定本部门、本专业发展规划,被部、省认定并付诸实施的;或对国家有关规范、条例提出重大更改条款,被采纳,并在实践中得以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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