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宿迁市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07-2009年建设用地使用计划的通知

宿迁市政府关于下达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07-2009年建设用地使用计划的通知
(宿政发〔2007〕55号)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快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进度,根据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第一轮第三年开发计划,现将园区2007-2009年建设用地使用计划予以明确:
  园区目前可使用的土地面积为 6.87平方公里,其中,工业性用地面积为3.05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面积为3.82平方公里。在2007-2009年期间,市政府将根据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的用地需求,每年给予园区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指标为 1500亩,共计4500亩。另外,区域内存量建设用地为1896亩(具体如附图1及附图2所示),2007-2009年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的可用建设用地总面积合计为6396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