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检查方案,确定具体的检查计划。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认真搞好专项行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统筹协调,对重要工作要亲自推动解决。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都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专门负责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调整、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尽快切实有效地把工作开展起来。要对专项行动涉及的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
(二)摸清底数,做好排查。各区县要在检查活动开始前做好充分准备,采取多种方式对检查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户数,掌握检查对象的基本状况,做到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各部门在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行双重报告制度,既要及时向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又要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各部门在检查现场发现的涉及非本部门工作范围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召开由各部门共同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对重大问题要共同拟定解决和处理方案,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优势,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将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和业务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和企业进行宣传,重点宣传企业经营管理、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
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既可由各相关部门单独进行,也可以共同进行。通过宣传要让社会广泛关注和知晓此次专项活动及其重大意义,使广大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使用人单位和企业经营者守法诚信、善待职工的意识普遍增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专人接听,要将举报的案件及时纳入检查范围,优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