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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情况。包括廉租住房、经济租赁住房、定向销售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情况;向城镇“双困”居民提供廉租住房和租房补贴情况;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和经济租赁住房政策享受范围的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指标落实情况;经济适用住房是否全部定向用于中低收入拆迁居民安置。
  4.控制拆迁规模和进度工作情况。2006年拆迁规模控制情况;进一步落实拆迁责任制、落实拆迁稳定责任工作部署情况和落实情况;拆迁许可审批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是否批准未落实拆迁安置房选址或房源的拆迁项目;拆迁项目是否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依法评估;对违法拆迁行为查处情况。
  5.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是否建立市民举报系统,及时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是否切实整顿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商品房销售方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增强商品房销售透明度的制度和措施;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的工作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房地产市场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工作开展情况;对无证售房或以各种方式变相进行无证售房行为折的查处情况。
  6.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实现信息社会共享;商品房项目信息披露制度落实情况;房地产市场监控数据的统计和定期发布工作落实情况;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对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居民消费预期等行为的查处和处理情况。
  四、工作进度安排及实施步骤
  (一)准备及动员阶段(2007年7月15日前)。主要工作任务:
  1.组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审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和具体检查任务。
  2.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起草各部门自查内容及报送材料要求。办公室起草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3.明确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及协调机制。
  4.有关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审定。
  5.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详细部署。
  (二)检查实施阶段(2007年7月12日)。主要工作任务: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所有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家及我市的要求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并分别报送相关进行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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